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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zhuiyan2 2020-03-04 22:27:56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1958 ℃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学校英文名称为:SichuanUniversity Jinjiang College

二、学校性质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985工程”和“211工程”首批建设高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三、招生层次:本科院校的专科班

四、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五、组织保障

成立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020 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招生校领导、分管教务校领导、纪委书记

成 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信息中心、后勤保障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组、 条件保障组。

(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小组工作计划落实;汇总、上报各类信息材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考务组设在教务处,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等考试和试卷评阅相关组织工作;负责考生查分工作。

(三) 招生录取组设在招生就业处,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单独招生计划;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有关问题;负责考生报名;负责录取工作。

(四) 纪检组设在纪委,组长由纪委书记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申诉和反映的问题。

(五) 安全保卫组设在保卫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生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处理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六)条件保障组设在信息中心,组长由信息中心主任兼任,副组长由后勤保障处处长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报名系统的维护,报名和录取期间的网络信息安全;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六、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四川省2020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考试设置二个报考类别:

1.普高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

2.中职类:中职毕业生可报考。

七、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填报学校志愿”及“填报专业志愿”两个阶段,考生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填报学校志愿”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填报专业志愿”阶段流程即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填报学校志愿(时间:3月5 日8:00—3月 20日18:00)

1.登录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2.选择学校志愿:考生登录系统后,在报考院校中选择:5702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提交后即完成本阶段流程。

3.特别说明:省考试院将对本阶段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请考生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填写无误,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未通过考试院审核,则报名无效。

第二阶段 填报专业(时间:3月23日8:00— 3月27日18:00)

1.报名时间、网址:完成第一步填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scujj.edu.cn/) “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报名选项: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两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

3.志愿设置: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

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4.免试生资格初审:免试生须填写并上传《四川省2020年普通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默认转为中职类考生。

5.网上缴费: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通过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缴费(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8:00,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6.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的考生于3月26日- 27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考试前一天16:00-17:00到校熟悉考场。

7.免试生现场确认:申请免试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默认转为中职类考生。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模式及考试内容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和报考美术类的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分普高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我校自行阅卷评分。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要点及内容见下表: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总分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语言表达

200

职业倾向

专业认知、职业能力倾向和专业潜力

创新能力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创造能力

学习态度

考察学习习惯、兴趣爱好

3.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学生所报专业的基本核心技能。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总分200分。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各专业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大纲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单招考试大纲”栏目。

4.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由我校组织考试、评卷。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我校命题、考试、评卷。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1)考试: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评卷、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和测试标准,加大监督、信息公开、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九、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划线及录取

1.学校按照招生类别(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中职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中职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

2.普高类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中职类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未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4.考生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方法录取:

普高类考生总分相同,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5.专业计划调整规则: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录取不满额时,剩余计划可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但普高类和中职类计划不跨类调整。

6.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组织审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

3.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缴费,在单招考试前一天,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cujj.edu.cn)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

(七)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十、具体时间安排

(一)2020年 3月5日8:00至 3月 20日18: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我校招生代码5702。

(二)2020年 3月23 日8:00至 3月 27日18:00,考生登陆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官网,进入招生信息网https://zs.scujj.edu.cn/,在招生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身份确认、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2020年 3月26日至27日,考生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四)单招考试前一天

1.申请免试录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8:30—18:00)。

2.考生熟悉考场(下午16:00-17:00)。

(五)单招考试,考生在学校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查询,考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成绩查询”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若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本人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学校教务处将在公布各类别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前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七)公布各类别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学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各类别文化考试最低控制线,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公示期(含免试考生,公示期5天)。

(九)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自愿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一天,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十)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可在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14位考生号查询正式录取情况。

(十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以上(四)至(十一)项事项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十一、注册复查

(一)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政治、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十二、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组织考试,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二)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学籍异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及专业计划

(一)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标准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专业计划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六、学校单独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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