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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 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zhuiyan2 2023-06-07 23:02:16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668 ℃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确保学校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性质:民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原四川师范大学广汉校区)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后勤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以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五)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如实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满足招生考试要求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志愿为“德阳科贸职业学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德阳科贸职业学校官网(www.dvctt.com),确定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在学校官网首页“数据科贸”中“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确定,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确定专业志愿时须确认考生类别,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每位考生限选一个专业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考生专业志愿填报确定并提交后在“数据科贸”的“网上缴费”中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保留缴费记录于3月24日到学校现场审查时交学校审验,网上缴费未成功的考生也可在现场审查时补缴费。已缴费考生于3月24日现场审查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打印《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经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在《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诚信报考承诺书》上作诚信签名。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德阳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表》、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出具已缴报名费凭证,若未在网上缴费者可在现场缴费。缴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3:30-18:00、3月26日9:00-11:30。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四川省广汉市三星堆大道东段122号)。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由学校自主命题)。

1.文化素质考试形式:笔试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形式:机试(技能测试大纲见学校官网)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学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到考生志愿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我校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3月31日9:00-4月4日17:00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3.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名额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4.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高职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缴纳学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学校2023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学校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四)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国家、省等相关资助政策执行。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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