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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zhuiyan2 2023-06-03 02:09:15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1028 ℃

根据《四川省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三)学历证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备注

1

520201

护理

医药卫生类

涉藏州县

2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旅游类

涉藏州县

3

520201

护理

医药卫生类

大小凉山彝区县

4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旅游类

大小凉山彝区县

备注: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 考生应于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我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edu.cn/)进行报名,报名信息请考生仔细核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逾时不补报。

3. 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我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3年4月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学院(系)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护理学院

护理

心肺复苏、头部包扎、血压测量、穿脱隔离衣

2

文化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折花(杯花或者盘花)5种;

2.中式铺床;

3.2-3分钟内职业礼仪展示(自备);

4.给客人介绍一道家乡特色菜(2-3分钟);

5.介绍一个自己喜欢的酒店或民宿品牌(2-3分钟)。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23年4月11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乐山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3年4月20日至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3.2023年4月12日,考生登录我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edu.cn),查询本人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3日12: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查询成绩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发送到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250859689@qq.com),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件回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33-2152600。

4.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本人签名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250859689@qq.com),经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件回复确认。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3年3月21日8:00至23日17:00,考生登录我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edu.cn/),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

(二)2023年3月29日,学院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参考学生名单,核准考生基础信息。2023年4月3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2023年4月10日下午14:00-17:00,经资格审查核准的考生到我院现场确认,主要是:查验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交《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9+3”高职单招报名表》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凭准考证熟悉考试场地。

(四)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下午18:00,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及技能测试。

(五)2023年4月12日,考生登录我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edu.cn),查询本人成绩。

(六)2023年4月14日前,学院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名单,由省教育厅集中审核拟录取名单。

(七)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可在我院“9+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szyxy.edu.cn/)查询拟录取情况。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办理相关手续。

(八)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录取结束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院“9+3”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四)凡在“9+3”高职单招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9+3”高职单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9+3”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15日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学院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乐山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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